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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力军及其政治团伙成员皆获重判,孙力军及其政治团伙成员皆获重判几年

2022-09-23 15:01:35
摘要:

9月21日,三名副省部级“老虎”同日获刑。值得注意的是,这三人落马前不仅都是兼任公安厅长的副省(直辖市)长,同时也都是“孙力军政治团伙”的成员。今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推出的电视专题片《零容忍》专门

正文摘要:

9月21日,三名副省部级“老虎”同日获刑。值得注意的是,这三人落马前不仅都是兼任公安厅长的副省(直辖市)长,同时也都是“孙力军政治团伙”的成员。今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推出的电视专题片《零容忍》专门提到了“孙力军政治团伙”的问题,其中明确指出了这一团伙的成员。从“孙力军政治团伙”被有关部门公开揭露至今,邓恢林是团伙中第一个获刑的人。除了这三名已被判刑的团伙成员之外,其他多名团伙成员的案子也已进入司法程序。其中,作为“团伙头目”的孙力军已于7月8日在长春受审,被控受贿6.46亿元、操纵证券市场及非法持枪三罪。
孙力军及其政治团伙成员皆获重判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9月21日,三名副省部级“老虎”同日获刑。这三人分别是重庆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上海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和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值得注意的是,这三人落马前不仅都是兼任公安厅长的副省(直辖市)长,同时也都是“孙力军政治团伙”的成员。

邓恢林受审(图片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在庭审中,邓恢林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龚道安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刘新云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三人的受贿数额都在千万量级,分别为4267万、7343万、1333万余元。其中,受贿数额最大的龚道安获刑最重,受贿数额相对最小的刘新云则获刑最轻。不过,刘新云除了受贿,还被法院认定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因此被判犯有滥用职权罪,最终两罪并罚。

在庭审中,邓恢林、龚道安与刘新云都被法院认定存在可从轻处罚的情节。三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赃款赃物亦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不过,三人的犯罪事实都很严重,因此也具有依法应当从严惩处的情节。综合各方面要素后,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而这也意味着这三个“老虎”的案子就此画上了一个句号。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同日获刑的这三名公安系统高级官员,都被指与落马的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有关。今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推出的电视专题片《零容忍》专门提到了“孙力军政治团伙”的问题,其中明确指出了这一团伙的成员。在纪录片中被指为团伙成员的公安系统落马干部,除了邓恢林、龚道安、刘新云,还有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和司法部原部长傅政华。此外,今年9月,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被“双开”,处分通报也指出他“政治上彻底蜕变,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

从“孙力军政治团伙”被有关部门公开揭露至今,邓恢林是团伙中第一个获刑的人。法院审理查明,邓恢林从1999年春节前至2020年1月一直在敛财,职务上从担任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开始,一直到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前后共21年之久,时间跨度之大,在落马“老虎”中也很少见。

“紧随其后”的龚道安也不简单。据《零容忍》披露,龚道安不仅自己为孙力军效命,还帮孙力军经营充实“小圈子”,向孙力军推荐了时任湖北省宜昌市公安局局长邓恢林。另外,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下半年至2020年7月,被告人龚道安利用职权受贿,也就是说,直到他2020年8月被查前一个月,他都还在收钱。

刘新云同样问题多多——2021年8月,刘新云被“双开”,官方通报指出,刘新云丧失政治原则,毫无“四个意识”,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交“政治骗子”,热衷政治投机,造成恶劣政治影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弄虚作假骗取学历,违规配备、使用秘书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急功近利、好大喜功,滥权妄为造成重大损失。

除了这三名已被判刑的团伙成员之外,其他多名团伙成员的案子也已进入司法程序。其中,作为“团伙头目”的孙力军已于7月8日在长春受审,被控受贿6.46亿元、操纵证券市场及非法持枪三罪。

资料来源:央视新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

编撰/杨鑫宇编辑/黄帅

责任编辑:黄帅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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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3“虎”宣判,均为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刘新云一审获刑14年

9月21日,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河北廊坊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这是今天继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上海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之后,孙力军政治团伙第三个受到法律惩处的成员。

电视专题片《零容忍》披露,孙力军政治团伙包括孙力军、龚道安、邓恢林、刘新云,以及司法部原部长傅政华,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等。

此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在被“双开”时,通报指其“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

9月21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邓恢林受贿案一审宣判——因受贿4267万余元,其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400万元。

同一天,唐山中院公开宣判龚道安一案——因受贿7343万余元,其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同样在今日,廊坊中院公开宣判,对刘新云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刘新云出生于1962年9月,山东淄博人,2018年任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2021年4月被查,8月被双开,2022年1月受审。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21年,被告人刘新云利用担任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菏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济南市公安局局长,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子女入学、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33万余元。

2018年3月至2021年4月,刘新云在担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期间,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违背信息化技术发展和项目建设规律,在山西省公安执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等信息化项目建设过程中,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廊坊中院认为,被告人刘新云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多次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且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从严惩处。

鉴于刘新云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受贿赃款已全部追缴,其滥用职权犯罪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栏目主编:赵翰露 文字编辑:李林蔚

来源:作者:央视新闻、长安街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