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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网购毒蛇当宠物 一个月后身亡,女子网购毒蛇被咬身亡

2022-09-29 11:02:18
摘要: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的民事一审判决书。案件详情为,2018年6月,陕西渭南,转转平台名为“依某”的女孩通过平台联系邵某,先后两次购买银环蛇。7月,依某被银

正文摘要: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的民事一审判决书。案件详情为,2018年6月,陕西渭南,转转平台名为“依某”的女孩通过平台联系邵某,先后两次购买银环蛇。7月,依某被银环蛇咬伤,其母亲齐某将她送至医院治疗,后经评估为脑死亡,依某被接回,在家中去世。六被告与依某损害后果之间均存在事实上的因果关系等。2018年7月9日,21岁女孩被网购银环蛇咬伤,经医院全力抢救,但无法自主呼吸。小芳母亲认为,女儿购买银环蛇被咬中毒身亡,自身应该承担责任。
女孩网购毒蛇当宠物 一个月后身亡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的民事一审判决书。

案件详情为,2018年6月,陕西渭南,转转平台名为“依某”的女孩通过平台联系邵某,先后两次购买银环蛇。

7月,依某被银环蛇咬伤,其母亲齐某将她送至医院治疗,后经评估为脑死亡,依某被接回,在家中去世。

依某父母故起诉转转平台、银环蛇卖方邵某、杨某、王某三人以及申通、百世两家快递公司,要求赔偿150万余元等。

法院认为,根据“如无则不”的判断标准,如果银环蛇未交付给依某,则其不会遭受银环蛇咬伤的损害结果。六被告与依某损害后果之间均存在事实上的因果关系等。

最终,裁判结果为:

六被告共计赔偿约33.69万元

其中银环蛇卖方三人赔偿约25.27万元

转转公司赔偿约3.37万元

两家快递公司赔偿约5.05万元

早前报道

2018年7月9日,21岁女孩被网购银环蛇咬伤,经医院全力抢救,但无法自主呼吸。

7月11日,女孩被转往省人民医院,接受一天治疗后,专家多方评估后宣布脑死亡。

7月17日,女孩凌晨5时许出现高烧、心律忽快忽慢等症状,随后不幸身亡。

2018年7月17日凌晨5时许,被银环蛇咬伤后昏迷多日的21岁女孩小芳(化名)不幸身亡。

处理完女儿的后事,小芳的母亲也一直在反思。7月21日,小芳母亲说,女儿应该承担自己行为的后果,但网购平台、卖家和物流也有责任,她将通过司法手段维权,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管。

女孩曾想开宠物店

7月21日,在渭南市华州区一处民房,大门紧锁,贴着一副白色的对联。当日高温继续,因为家中停电,小芳父母只好带着小女儿到亲友家避暑。

提起女儿的不幸,母亲说,小芳是长女,最近几年热衷于饲养小狗、小鸟、小兔等宠物,此前在当地的宠物店买过宠物带回家养,今年又开始从网上购买宠物。

小芳曾想开宠物店,但父母考虑到女儿没有经验就拒绝了,小芳还摆过一周的地摊卖宠物。

“银环蛇是什么时候买的我们都不知道。7月9日下午6时53分,我在家中一楼接到娃的电话,说她被蛇咬了。”小芳母亲说,自己急忙上到二楼女儿的房间,简单问了情况急忙送医。

后来从女儿手机上得知是买来的银环蛇,连夜寻找银环蛇血清,但注射后情况没有改善。

担心蛇威胁他人安全,丈夫又连夜在家中寻找,但没找到。7月17日凌晨5时许,小芳出现高烧、心律忽快忽慢等症状,随后不幸身亡。

华州区林业局发布的一条信息显示,7月10日上午,区森林公安派出所与区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组成搜查队,对伤者居住区周边展开细致搜查,于7月10日晚9时左右在菜市场垃圾中找到死亡的银环蛇。

7月11日查明银环蛇是从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购买的,并将此通报给当地森林公安部门请求查处。

家长认为平台、卖家及物流均有责

事发后,亲友查看小芳手机发现,银环蛇是通过一款手机App从一王姓男子处买的,对方在该平台并未实名认证。

小芳母亲说:“我也看了女儿和卖家的聊天记录,对方说过银环蛇有毒,且毒性很大,接触时要戴手套。”

“7月10日,我侄女还用女儿手机上购物平台的聊天工具,和卖家聊过。对方还说‘不会还要银环蛇吧’。”她说,亲友后来又以买家名义与对方聊天,对方称有银环蛇,可以发快递。

加了对方微信后,对方还发朋友圈说“一个买我银环蛇谎称回家泡酒的妹子把银环蛇当宠物玩,结果被咬,现在生命垂危,希望没有饲养毒蛇经验的朋友不要找我拿毒蛇……”

小芳母亲认为,女儿购买银环蛇被咬中毒身亡,自身应该承担责任。但网购平台、卖家以及百世快递也都有责任,“平台监管不到位,才出现了对方能卖、我女儿能买,如果这条有毒的银环蛇不让在平台上卖,就不会出现这种事。”她说,卖家明知银环蛇是有剧毒的动物,就不应该销售。

她还说,如果快递公司能按照要求查验,并按照规定停止寄送,这条银环蛇也就不会到女儿手上。她认为,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有毒动物等物品的管理,禁止销售和寄送,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悲剧。

据了解,银环蛇为陆地第四大毒蛇,其毒腺很小,但毒性极为猛烈,是环蛇属中毒性最强的,人被咬伤后,起初感觉不是很明显,疼痛感较小,数小时后如不及时治疗常因呼吸麻痹而死亡。

转自:华商报

来源:安徽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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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赔偿

据裁判文书网显示,2018年6月20日,杨某琪通过转转平台与邵某联系,询问邵某是否出售银环蛇,邵某与杨某琪沟通后,在平台发布商品出售信息,标题为银环蛇未去毒,并配有银环蛇图片。杨某琪拍下,为此支付110元。

邵某接到订单后联系杨某,要求杨某向杨某琪地址邮寄银环蛇,并支付杨某70元。上述订单由申通公司快递运输至陕西省杨某琪处,杨某琪于2018年6月24日收到银环蛇(以下简称第一条银环蛇)。

2018年7月1日,杨某琪再次通过转转平台与邵某联系购买银环蛇,邵某在转转平台发布商品出售信息,标题为银环大成体公,描述为超级毒物并配有银环蛇图片。

杨某琪拍下并支付115元。邵某再次联系杨某发货,并支付80元。杨某收取邵某款项后,通过微信与王某兴联系,王某兴按照杨某提供的杨某琪地址将银环蛇通过快递邮寄发出,并收取杨某60元。上述快递由案外人黄某收件,由百世公司快递运输,杨某琪于2018年7月6日收到银环蛇(以下简称第二条银环蛇)。

2018年7月9日,杨某琪左手食指被银环蛇咬伤,其在被咬伤后曾外出购买创可贴药品。同日下午6时许,杨某琪电话告知母亲齐某秦自己于5时许在公园被蛇咬伤,但未告知蛇的种类。齐某秦遂将杨某琪送往渭南市华州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渭南医院)急诊,就诊时未能说明蛇的种类。

因病情不清楚,渭南医院先给予相关检查。杨某琪在治疗过程中出现呕吐。当日21时37分,杨某琪出现症状,渭南医院给予心肺复苏处理,于当日22时47分给予办理住院治疗手续。住院后,渭南医院给予杨某琪告病危、呼吸机辅助呼吸、监护、脑复苏、补液、抗感染、监测、调控血糖、化痰、吸痰等治疗,于2018年7月10日凌晨1时2分注射抗蝮蛇毒血清。

齐某秦于2018年7月10日凌晨自杨某琪的手机记录中得知杨某琪曾购买银环蛇。因陕西省内无法购得抗银环蛇血清,齐某秦遂联系其他省市购买。取得后,渭南医院分别两次给予注射。后杨某琪脑功能未见明显改善,家属要求转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

杨某琪所买的银环蛇

2018年7月11日,杨某琪转入陕西省人民医院住院2天,诊断为蛇咬伤、多脏器功能衰竭(呼吸、中枢)、缺血缺氧性脑病、电解质代谢紊乱、低钾血症、蛛网膜下腔出血、急性肝损伤、低蛋白血症、酸碱平衡紊乱、代谢性酸中毒合并呼吸性碱中毒、高乳酸血症。杨某琪于2018年7月13日出院被接回家中,于2018年7月15日在家中去世。

随后,杨某琪的父母将邵某、杨某、王某兴、北京转转精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转转公司)、杭州百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世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判决六被告连带赔偿医疗费57931元、护理费2800元、交通费1000元、住宿费196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50元、丧葬费50802元、亲属办理丧事事宜必要支出10000元、死亡赔偿金124812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0元;请求判决六被告连带支付调查取证费9424元,包括交通费7611元、住宿费1813元;诉讼费由六被告承担。诉讼过程中,齐豫秦、杨铁军变更死亡赔偿金请求金额为1512040元,变更丧葬费请求金额为64272元。

该裁判文书显示,银环蛇为毒蛇,毒性很强,分布于我国安徽、浙江、广东、广西等地。银环蛇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地野生动物名录》,属于三有保护野生动物、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如无则不”的判断标准,如果银环蛇未交付给杨某琪,则其不会遭受银环蛇咬伤的损害结果。六被告实施的两组行为与杨某琪的损害后果之间均存在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因六被告分别在银环蛇交易的三类环节中实施的行为,符合“行为间接结合导致同一损害”的特征,故各环节行为主体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

最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

邵某、杨某、王某兴

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连带赔偿

杨某琪的父母医疗费6623.4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护理费420元、

丧葬费8466.4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000元、

死亡赔偿金226806元、

调查取证产生交通费、住宿费1390.34元,

共计252736.19元;

北京转转精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

赔偿杨某琪的父母

医疗费883.12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元、

护理费56元、丧葬费1128.86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1200元、死亡赔偿金30240.8元、

调查取证产生交通费、住宿费185.38元,

共计33698.16元;

杭州百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赔偿

杨某琪的父母

医疗费662.3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元、

护理费42元、丧葬费846.65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900元、死亡赔偿金22680.6元、

调查取证产生交通费、住宿费139.03元,

共计25273.62元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赔偿

杨某琪的父母

医疗费662.3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元、

护理费42元、丧葬费846.65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900元、死亡赔偿金22680.6元、

调查取证产生交通费、住宿费139.03元,

共计25273.62元

同时,

驳回杨某琪父母的其他诉讼请求。

(AHTV第一时间)